柯P涉器官移植爭議 黃帝穎律師:若屬實最高可判無期徒刑

黃帝穎律師2018/09/03在《政經看民視》節目中表示,《屠殺》近期將在台灣發行,2014柯文哲曾拿律師函要要求作者求葛特曼做更正,但4年過去了卻是一個字都沒有更改。黃帝穎認為,當初葛特曼與柯文哲進行訪談的內容若有錄音,把錄音公布將可確認柯在這起事件,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,「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證據(柯文哲自稱受訪談時有現場錄音)

黃帝穎指出,如果《屠殺》書中指控柯文哲的內容屬實,這就是一個非常嚴肅的人權問題,雖然台灣沒有簽署反對人體器官販賣的公約,但是台灣目前有對於種族、宗教團體滅絕的《殘害人群治罪條例》,只要有參與「一步滅絕或是全部滅絕」的行為,在國內是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,最高甚至可處無期徒刑。

黃帝穎-殘害人群治罪條例

2014柯文哲提告又撤告 為何2018喊告又沒告?

柯文哲在2014/11/20針對強摘器官案,柯文哲曾嗆:有膽具名我等你 ,其嗆告網路的傳言意圖使人不當選,柯說,「選舉的步數打到這樣,我個人覺得很煩!」「有膽就具名出來講,我等你!」。證經看民視證實柯文哲在選後2014/12/04撤告。

柯文哲-20141120提告選後20141204又撤告

如依2014提告質疑「透過不敢具名的人在網路上散布妨礙柯文哲名譽的文章」,如今民視「政經看民視」節目及三立「新台灣加油」節目均公開指出「柯文哲確知中國所有器官來自法輪功」,也公開指出:柯文哲自稱是台商,去中國賣葉克膜影片,「屠殺」作者葛特曼也在三立節目視訊連線時公開說:「我想不到我不願意來做證的原因」
事關柯文哲個人名譽清白,柯文哲為何還不提告?

柯文哲確知器官來自法輪功-1

柯文哲在媒體受訪時忍不住動怒,且語氣嚴正表示:他認為該影片經過剪接,所以會把影片寄給葛特曼看,如果葛特曼不同意影片播出方式,要自己去跟三立「喬」,如果他敢說全部同意,「我馬上去告他,用我全部力量跨國去告他!這實在太過分!」

針對柯文哲提出那影片發現是有「剪接過的」質疑,葛特曼也立即在自己臉書帳號貼心噗文:Here’s the complete interview.

葛特曼-這是完整的採訪

三立貼心提供完整影片內容,有人、有書、也願意出庭,柯文哲告或不告?

葛特曼都說:我想不到我不願意來做證的原因」。既然願意來台灣出庭作證,柯文哲也說,太好了,那就來吧。

 

本文分享短網址: https://wp.me/p9MWpC-5w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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